费县探沂镇黑土湖东山(青山)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项目1施工二标段、三标段监理、施工一标段
费县探沂镇黑土湖东山(青山)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费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2项目概况:该工程位于费县探沂镇黑土湖村、管疃村,主要工程内容是费县探沂镇黑土湖东山(青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的岩石爆破、积水坑排水、回填渣土、土石方开挖、种填土回填、刺绳围栏安装、修建排水沟、建造集水井、警示牌工程。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三个标段。施工一标段为一号治理区,预算金额13551588.16元,施工二标段为二号治理区,预算金额为1315777.95元,三标段为监理标段30万元。
3.1符合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的条件;
3.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投标人须具备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 *** 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在本单位注册的相关专业 *** 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具有水工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至少有一名人员具备山东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培训证书(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5具备良好的信用信誉、实施能力和质量保证,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
3.6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信用中国”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投标申请人无需另外提交)。
3.8有下列情况或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经查实报名无效,招标资料费用不退,保证金没收,并将其列入失信名单。
(1)被法院、建设、水利、道路、国土等部门列入“黑名单”的;
(2)以往承担的项目存在严重的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等问题,竣工验收不合格的;
(3)有转包项目工程行为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5)经查询,身份证、养老保险、资质及资格相关证书和业绩等材料存在造假行为的。
3.9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符合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的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 ***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和国土资源部或中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培训证书;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员其中4人须具备国土资源部或者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培训证书;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有下列情况或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经查实报名无效,招标资料费用不退,保证金没收,并将其列入失信名单。
(1)被法院、建设、水利、道路、国土等部门列入“黑名单”的;
(2)以往承担的项目存在严重的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等问题,竣工验收不合格的;
(3)有转包项目工程行为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5)经查询,身份证、养老保险、资质及资格相关证书和业绩等材料存在造假行为的。
3.15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单位可同时投报以上三个标段,按开标顺序只能中得一个标段。
4.2报名地点:费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3办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2017年至今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申请人需在报名截止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诚信库认证,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报名不成功者不具备投标资格(复印件留存)。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明、身份证、2017年度至今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申请人需在报名截止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诚信库认证,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报名不成功者不具备投标资格(复印件留存)。
(6)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1投标申请人请于2018年07月03日至2018年07月0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到费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300元/份(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本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一标段贰拾伍万元整,小写:¥250000.00元;二标段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元,三标段陆仟元整,小写:¥6000.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4日上午12:00时,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汇票的方式向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支票、银行保函)。
户名: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投标起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月25日上午9:00--09:30时,地点为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指定地点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3
日上午9:30时,地点为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9
本工程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约定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交纳。
地址:费县建设路东段北侧联 系 人:李科长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临沂市兰山区南坊金猴北城名居1A座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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