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加快土地流转促进现代农业园区发展
临沂齐鲁网4月1日讯 沂水县着眼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正确把握原则、规范流转程序、明确备案办法,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发生土地流转37.2万亩,占家庭承包土地面积的36.2%。流转的形式主要是转包、出租、互换、股份合作等;流转的去向主要是合作社、企业、家庭农场、经营大户等;转入的产业主要是果品、烤烟、畜牧、苗木花卉、渔业养殖、粮油等;流转集中连片50-100亩的237个、100-500亩的277个、500-1000亩的161个、1000亩以上的119个。
做到规划先行,对已有建园主体的,指导建园主体科学制定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园区近远期规划,将土地流转寓于园区规划中。尚无建园主体的,先行明确拟建园区规划区域面积,土地涉及的村庄、农户、面积,需要进行流转的土地情况,待确定建园主体后再行制定农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保持现有土地承包经营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要求,依据“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土地承包者的权益;再是坚持与发展现代园区农业相结合、实行规模土地经营权流转备案、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产业发展申报制等原则,保证产业布局符合全县农业发展总体规划,流转土地做到依法规范流转。
从严选择土地流转的主体,鼓励和引导拥有较强的资金实力,产品适销对路,信誉高的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个人等作为土地流转主体,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农户承包地。不断培育家庭农场等有生力量作为土地流转主体,开展土地流转,实行土地规模化经营。积极探索土地股份合作经营等方式,通过自营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发展农业规模经营。
由县农业局制定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备案管理办法,乡镇经管站要负责土地流转合同鉴证工作,负责指导本乡镇范围内的合同签订,提供合同标准文本,调解合同纠纷。每份流转合同、委托流转协议都需进行鉴证。县农业局负责搞好土地流转备案工作,对每宗土地承包经营权规模化流转进行备案登记管理,以土地流转的质量提升园区的建设标准。
1、山东广播电视台下属21个广播电视频道的作品均已授权齐鲁网(以下简称本网)在互联网上发布和使用。未经本网所属公司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山东省广播电视台下属频道作品以及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国产业园区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13391219793 仅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