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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政府公告!这些片区将启动征收!

admin8个月前 (09-28)临沂产业信息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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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临沂市人民政府公告!这些片区将启动征收!

  临沂市人民政府公告!这些片区将启动征收!

  为保障临沂市河东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河东区相公街道大范庄村,东至范庄西路,西至范庄村用地,南至学院街,北至北京东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相公街道大范庄村。

  地块2位置范围:河东区相公街道大范庄村,东至范庄东路,西至范庄西路,南至学院街,北至北京东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相公街道大范庄村。

  地块3位置范围:河东区相公街道大范庄村、李家团村,东至东外环路,西至范庄东路,南至学院街,北至北京东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相公街道大范庄村、李家团村。

  地块4位置范围:河东区相公街道西南旺村、相公三村,东至奥达花园,西至鲍叔牙路,南至北京东路,北至政府储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相公街道西南旺村、相公三村。

  地块5位置范围:河东区相公街道相公三村,东至相公三村用地,西至鲍叔牙路,南至相公中学、相公三村用地,北至相公三村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相公街道相公三村。

  地块6位置范围:河东区汤头街道西南村、汤坊崖村、官家庄村、杜家岭村,东至G233国道,西至官家庄村用地,南至西南村用地、汤坊崖村用地、官家庄村用地,北至华太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汤头街道西南村、汤坊崖村、官家庄村、杜家岭村。

  地块7位置范围:河东区汤头街道西南村、西北村,东至西南村用地、西北村用地,西至西南村用地,南至西南村用地,北至西南村用地、西北村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汤头街道西南村、西北村。

  地块8位置范围:河东区汤头街道西南村、汤坊崖村、官家庄村、杜家岭村,东至G233国道,西至官家庄村用地,南至汤坊崖村用地、杜家岭村用地,北至西南村用地、汤坊崖村用地、官家庄村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汤头街道西南村、汤坊崖村、官家庄村、杜家岭村。

  地块9位置范围:河东区汤头街道西南村,东至西南村用地、东南村用地,西至G233国道,南至西南村用地,北至华太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汤头街道西南村。

  地块10位置范围:河东区汤头街道东南村,东至东南村用地,西至东南村用地,南至东南村用地,北至东南村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汤头街道东南村。

  地块11位置范围:河东区汤头街道西南村,东至西南村用地,西至西南村用地,南至东南村用地、西南村用地,北至华太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汤头街道西南村。

  地块12位置范围:河东区太平街道亭子头村,东至亭子头村用地,西至亭子头村用地,南至长春路,北至亭子头村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太平街道亭子头村。

  地块13位置范围:河东区太平街道西水湖崖村,东至西水湖崖村用地,西至西水湖崖村用地,南至西水湖崖村用地,北至西水湖崖村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太平街道西水湖崖村。

  地块14位置范围:河东区太平街道郭太平村,东至郭太平村用地,西至郭家街村用地,南至郭太平村用地,北至郭太平村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太平街道郭太平村。

  地块15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尤家斜坊社区、耿家斜坊社区,东至顺达路,西至顺安路,南至利坊街,北至中昇大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尤家斜坊社区、耿家斜坊社区。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地块15用于范庄片区住宅开发、商业开发;相公片区住宅开发、商业开发;汤头温泉康养中心片区商业开发、住宅开发、公共服务设施开发;太平雅园片区住宅开发;太平万德福片区住宅开发;九曲街道片区住宅开发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河东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1〕463号)。

  为保障临沂市河东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合肥路与海关路交汇西南。东至海关路,西至国有储备地,南至国有储备地,北至合肥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西朱汪居委、前朱汪居委。

  地块2位置范围:合肥路与海关路交汇东南。东至厦门路,西至海关路,南至前朱汪居委集体土地、西朱汪居委集体土地,北至国有储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西朱汪居委、前朱汪居委。

  地块3位置范围:沂河路与沃尔沃路交汇东南。东至芝麻墩居委集体土地、官庄居委集体土地,西至国有储备地,南至国有储备地、官庄居委集体土地,北至国有储备地、芝麻墩居委集体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芝麻墩居委、官庄居委。

  地块4位置范围:香港路与厦门路交汇西北。东至香港路,西至薛店子居委集体土地,南至厦门路、国有储备地,北至薛店子居委集体土地、范家沟居委集体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家沟居委、薛店子居委。

  地块5位置范围:临工路与厦门路交汇东南。东至国有储备地,西至厦门路,南至厦门路,北至国有储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岗居委、薛店子居委。

  地块6位置范围:合肥路与海关路交汇西北。东至海关路,西至国有储备地,南至合肥路,北至国有储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西朱汪居委。

  地块7位置范围:沃尔沃路与沈阳路交汇西北。东至国有储备地,西至国有储备地,南至沈阳路,北至国有储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岗居委、范家沟居委。

  地块8位置范围:李公河西路与金华路交汇西南。东至李公河路,西至西朱汪居委集体土地、前朱汪居委集体土地、小岗居委集体土地,南至小岗居委集体土地、大岗居委集体土地,北至金华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岗居委、小岗居委、西朱汪居委、前朱汪居委。

  地块9位置范围:香港路与长安路交汇东南。东至司家岭居委集体土地,西至国有储备地,南至国有储备地,北至长安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司家岭居委。

  地块10位置范围:香港路与金升路交汇西北。东至姜家墩居委集体土地,西至国有储备地,南至国有储备地,北至国有储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姜家墩居委。

  地块11位置范围:香港路与规划锦州路西北,东至香港路,西至国有储备地,南至规划锦州路,北至国有储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家石河居委。

  地块12位置范围:沃尔沃路与华夏路交汇西南,东至李家石河居委用地,西至李家石河居委用地,南至规划锦州路,北至李家石河居委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家石河居委、马家石河居委。

  地块13位置范围:沃尔沃路与华夏路交汇西南,东至李家石河居委用地,西至李家石河居委用地,南至规划锦州路,北至李家石河居委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家石河居委、马家石河居委。

  地块14位置范围:东至沃尔沃路,西至香港路,南至李家石河居委用地,北至李家石河居委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家石河居委。

  地块15位置范围:规划锦州路东段,东至沃尔沃路,西至国有储备地,南至李家石河居委用地,北至李家石河居委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家石河居委。

  地块16位置范围:规划锦州路东段,东至国有储备地,西至滨河东路,南至李家石河居委用地,北至李家石河居委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家石河居委。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地块14用于中央商务区片区住宅项目,生命健康城片区住宅项目、商业项目和道路项目,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河东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1〕463号)。地块15、地块16用于锦州路西段建设,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为保障临沂市河东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 1 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前河湾社区、高庄社区,东至新东兴路,西至智诚路,南至政府储备地,北至军部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前河湾社区、高庄社区。

  地块 2 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西张官庄社区,东至智兴路,西至新东兴路,南至南京东路,北至政府储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西张官庄社区。

  地块 3 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前河湾社区、高庄社区,东至智兴路,西至新东兴路,南至前河湾社区、高庄社区用地,北至前河湾社区、高庄社区、西张官庄社区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前河湾社区、高庄社区。

  地块 4 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前河湾社区、高庄社区、西张官庄社区,东至智兴路,西至新东兴路,南至前河湾社区、高庄社区用地,北至军部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前河湾社区、高庄社区、西张官庄社区。

  地块 5 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西张官庄社区,东至沭埠岭一路,西至智兴路,南至南京东路,北至凤鸣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西张官庄社区。

  地块 6 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独树头西北社区、独树头东北社区、西张官庄社区、小官庄社区,东至沭埠岭一路,西至政府储备地,南至政府储备地,北至凤仪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独树头西北社区、独树头东北社区、西张官庄社区、小官庄社区。

  地块 7 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独树头西南社区,东至智兴路,西至政府储备地,南至政府储备地,北至凤临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独树头西南社区。

  地块 8 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西张官庄社区、独树头东北社区、独树头西北社区、东张官庄社区,东至沭埠岭一路,西至东兴路,南至政府储备地,北至南京东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西张官庄社区、独树头东北社区、独树头西北社区、东张官庄社区。

  地块 9 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西张官庄社区、高庄社区,东至新东兴路,西至智诚路,南至南京东路,北至政府储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西张官庄社区、高庄社区。

  地块10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东张官庄社区,东至临沂市体育学校,西至沭埠岭一路,南至南京东路,北至政府储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东张官庄社区。

  地块11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尤庄子社区,东至政府储备地,西至政府储备地,南至政府储备地,北至军部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尤庄子社区。

  地块12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独树头东北社区,东至独树头东北社区用地,西至新东兴路,南至凤临街,北至政府储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独树头东北社区。

  地块13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独树头西北社区、独树头东北社区、西张官庄社区、小官庄社区,东至政府储备地,西至沭埠岭一路,南至政府储备地,北至凤仪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独树头西北社区、独树头东北社区、西张官庄社区、小官庄社区。

  地块14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西张官庄社区、东张官庄社区、独树头东北社区,东至东张官庄社区用地、临沂市天一液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西至沭埠岭一路,南至凤仪街,北至南京东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西张官庄社区、东张官庄社区、独树头东北社区。

  地块15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尤家斜坊社区、东张官庄社区,东至政府储备地、临沂金森建陶有限公司,西至温泉路,南至凤仪街,北至东张官庄社区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尤家斜坊社区、东张官庄社区。

  地块16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范家于埠社区,东至沭埠岭一路,西至智兴路,南至人民大街,北至东夷大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范家于埠社区。

  地块17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范家于埠社区、孟家于埠社区,东至沭埠岭一路,西至智兴路,南至东夷大街,北至北京东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范家于埠社区、孟家于埠社区。

  地块18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王家于埠社区、艾家于埠社区、彭家于埠社区,东至华龙路,西至政府储备地,南至政府储备地,北至桃园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王家于埠社区、艾家于埠社区、彭家于埠社区。

  地块19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艾家于埠社区、孟家于埠社区,东至华龙路,西至沭埠岭一路,南至北京东路,北至海棠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艾家于埠社区、孟家于埠社区。

  地块20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王家于埠社区、艾家于埠社区、彭家于埠社区,东至温泉路,西至华龙路,南至北京东路,北至桃源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王家于埠社区、艾家于埠社区、彭家于埠社区。

  地块21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王家于埠社区、艾家于埠社区、彭家于埠社区,东至温泉路,西至华龙路,南至北京东路,北至桃源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王家于埠社区、艾家于埠社区、彭家于埠社区。

  地块22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尤家斜坊社区,东至顺安路,西至尤家斜坊社区水浇地、设施农用地、农村道路,南至尤家斜坊社区用地,北至凤临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尤家斜坊社区。

  地块23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艾家于埠社区、孟家于埠社区,东至华年路,西至华龙路,南至东夷大街,北至北京东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艾家于埠社区、孟家于埠社区。

  地块24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彭家于埠社区、孙家于埠社区,东至智兴路,西至新东兴路,南至利源街,北至利坊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彭家于埠社区、孙家于埠社区。

  地块25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彭家于埠社区、孙家于埠社区,东至智兴路,西至规划十一路,南至利坊街,北至中昇大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彭家于埠社区、孙家于埠社区。

  地块26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尤家斜坊社区、耿家斜坊社区,东至政府储备地,西至顺达路,南至中昇大街,北至凤临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尤家斜坊社区、耿家斜坊社区。

  地块27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王家于埠社区、艾家于埠社区、彭家于埠社区、孟家于埠社区,东至华龙路,西至王家于埠社区用地,南至桃源路,北至利坊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王家于埠社区、艾家于埠社区、彭家于埠社区、孟家于埠社区。

  地块28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褚家庄社区,东至褚家庄社区用地,西至陶然东路,南至褚家庄社区用地,北至解放东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褚家庄社区。

  地块29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张庄子社区,东至正阳路,西至东兴路,南至金雀山东路,北至红太阳家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张庄子社区。

  地块30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张庄子社区、郁九曲社区,东至正阳路,西至东兴路,南至红太阳家具,北至规划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张庄子社区、郁九曲社区。

  地块31位置范围:河东区太平街道亭子头村,东至亭子头村水浇地、农村道路、有林地,西至亭子头村旱地、农村道路、果园、水浇地、设施农用地、其他林地,南至亭子头村其他林地、农村道路、水浇地、有林地,北至亭子头村有林地、农村道路、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太平街道亭子头村。

  地块32位置范围:河东区汤头街道西北村,东至西北村旱地、设施农用地,西至西北村建制镇,南至西北村有林地、旱地、农村道路,北至西北村有林地、农村道路、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汤头街道西北村。

  地块33位置范围:河东区相公街道大范庄村,东至大范庄水田、农村道路、其他林地,西至大范庄村村庄、其他林地、农村道路,南至大范庄村农村道路,北至大范庄村水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相公街道大范庄村。

  地块34位置范围:河东区汤头街道华店子村、东北村,东至华店子村建制镇、旱地、农村道路,西至华店子村建制镇、东北村建制镇、河流水面、公路用地,南至东北村建制镇、华店子村建制镇,北至华店子村有林地、旱地、公路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汤头街道华店子村、东北村。

  地块35位置范围:河东区汤头街道前湖崖村、塔桥村,东至前湖崖村村庄、其他林地、旱地,西至前湖崖村村庄、沟渠、农村道路、旱地、塔桥村村庄、沟渠、农村道路、旱地,南至塔桥村村庄、前湖崖村村庄,北至前湖崖村村庄。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汤头街道前湖崖村、塔桥村。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地块34用于九曲街道片区住宅开发、商业开发、工业开发、医疗开发;九曲红太阳片区住宅开发;太平雅园片区住宅开发;汤头温泉康养中心片区住宅开发;范庄片区住宅开发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河东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1〕463号)。地块35 用于正直教育产业园建设,项目为科教用地,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为保障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埠庄社区。东至沙埠庄社区城市,西至沙埠庄社区城市,南至沙埠庄社区城市,北至沙埠庄社区城市、沙埠庄社区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埠庄社区。

  地块2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埠庄社区。东至沙埠庄社区城市,西至沙埠庄社区城市,南至沙埠庄社区旱地,北至沙埠庄社区城市。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埠庄社区。

  地块3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埠庄社区。东至沙埠庄社区旱地,西至沙埠庄社区城市,南至沙埠庄社区城市,北至沙埠庄社区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埠庄社区。

  地块4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沙埠庄社区、满沟屯村。东至沙埠庄社区城市,西至沙埠庄社区城市、满沟屯村城市,南至沙埠庄社区城市,北至沙埠庄社区城市。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沙埠庄社区、满沟屯村。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春光磁业、经纬水环境、磁电产业园二期、加速器3号楼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罗庄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1]380号)。

  为保障临沂市罗庄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罗庄区通达南路与文化南路交汇处西北,东至罗庄街道连泉庄社区土地、西至规划路、南至文化南路、北至小清河。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区罗庄街道韦姜屯社区、连泉庄社区。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临沂第十八中学项目建设。该项目用途为教育用地,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来源:琅琊新闻网微信综合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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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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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临沂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头部条 为加强土地管理,依法处理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推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

临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临征预公告〔2022〕12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临征预公告〔2022〕12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地块1位置范围:泰山路(临工路至沂河路段)。东至东重沟村委用地、北重沟村委用地、西重沟村委用地、堰上村委用地、天齐庙村委用地,西至东重沟村委用地、北重沟村用地、西重沟村委用地、堰上村委用地、天齐庙村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