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第三实验小学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2023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认真贯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依法健全和规范本校新生招收入学制度和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坚持学区一体化管理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加强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
1.年满6 周岁 (2017年8月31 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
2.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3.具有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父母( 法定监护人) 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房权人的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 。
登陆兰山区人民政府官网→ 进入“2023 年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按照要求进入平台,并实名验证登陆→ 入学信息填报→ 申报学区内学校→ 比对审核报名信息 (或入户考察核实) → 招生学校录取常住人口子女→ 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 阳光分班。
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以下五个批次依次录取。同一批次遇有学位不足时, 以学龄儿童户籍登记时间、 自有住宅购买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1.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 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2.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 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
3.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兰山城区自有住宅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内的;
4.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
5.非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 ,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 (截止 2023 年 8 月 31 日 ) 。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不少于50%。房产用途 (性质) 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 (含公寓) 、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具有兰山城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的, 在户籍所在片区学校能容纳的情况下,可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积分录取;如不能容纳,由学区招生管理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内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就读。
(一)网上报名(7月15日8:00至7月24日8:00)
监护人下载“爱山东容沂办”APP,实名注册,登录“兰山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点击进入“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专栏”, 通过“爱山东容沂办”扫码登陆招生平台,填报相关信息。
家长完成网上报名后,后续审核和录取的信息反馈,主要通过手机短信和平台留言完成,请家长保持关注。
(二)资格审核(7月24日至8月2日)
汇总适龄儿童报名信息,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信息进行数据比对与审核。根据信息审核需要,组织现场考察核实。
(三)录取新生(8月3日至4日)
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
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成立招生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依法规范片区内适龄儿童的招生入学工作。确保新生一年级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控制在55人以下),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坚持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并加强社会监督。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招生秩序,优化招生环境,积极推进阳光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遵守招生日程安排和工作纪律,通过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采取信息比对、现场认定等方式,严肃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杜绝说情请托、打招呼,坚决杜绝关系生、条子生、借读生等招生乱象,保障教育公平。
充分发挥学校微信平台、家长钉钉群等媒体的作用,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加强学校发展与改革工作宣传,让社会和家长了解学校的办学特色、教育状况和办学成果,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以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并及时处理来电来信。
附件1临沂第三实验小学2023级新生招生工作机构
附件2:2023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服务电线
级新生招生工作机构一、领导小组:组 长:王红梅副组长:李广艳 张宝玉 高吉凤 王立胜
成 员: 尤强生李崇芳 张秀杰 刘海源 马慧 徐怀伟郑朋福 李汉福 高义真
招生政策宣传组: 高吉凤 李崇芳马慧 李汉福曲立奎高义真咨询接待组:张宝玉 张秀杰 刘海源倪文杰
调查审核组:李广艳 王涛 郑朋福
安全保卫组:王立胜 尤强生 徐怀伟 李飞
服务电话一、临沂第三实验小学本部招生工作期间咨询电线二、临沂第三实验小学洗砚池校区招生咨询电线
二、临沂第三实验小学兰州路校区招生咨询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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