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将大范围征地拆迁!要建医院、学校!补偿方案定了
发布蕞新土地征收公告!一大批土地将被征收利用,涉及多个村庄及社区。要建天然气管道、医院、小区、学校等,具体位置及补偿方案已经公布...
为保障莒南县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莒南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北、南至后柴沟村、鲍家村和孙家怪草村地,西至后柴沟村地,东至王家怪草村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十字路街道鲍家村、后柴沟村、孙家怪草村和王家怪草村。
北至福祥社区地,西至福祥社区和玉泉社区地,南至高乡社区地,东至高乡社区和玉泉社区地。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山东管网南干线天然气管道工程(莒南段)、莒南县心理医院、莒南经济开发区民生医院、北二路、工业九路、隆山路、人民路、天桥路、文博路、文体路、和西二路项目建设,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为保障费县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费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东至宁静路(规划),西至和平路,南至文山路(规划),北至彩月路(规划)。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映文南片区拆迁安置项目建设,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为保障临沭县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沭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临沭县苍源河实验学校、顺河西路、益民居安置区、新县委党校、临沂舒逸养老、阳光博瑞、红石湖西北角房地产等项目建设。上述各项目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符合公共利益需要;住宅用地、工业用地,位于临沭县成片开发方案范围内,以上项目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为保障山东管网南干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邑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为保障郯城县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郯城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郯城县城区东北部,师郯路以北、滨河路以西、东城社区农用地以南,新一中以东。
郯城县城区东部,前八庙村居民点以北,富民路以东,古城路以南,新原供热以西。
郯城县城区西南部,工业路以东,建设路以北,西关二街居民点以西,西关二街居民点以南。
郯城县李庄镇驻地,李庄一村居民点以东,华美来路以北,万城国际以西,岚罗高速公路以南。
郯城县城区北部,郯城县医院产业园范围内,建设路以南,皇亭路以北,宏康医药产业园以西。
郯城县港上镇驻地西,港上镇中心小学北侧,港上社区路西侧,港上二村农用地南侧,港上镇中心小学东侧。
郯城县城区北部,郯城税务局北侧,北至郯城街道办事处东庄社区林地,东至富民路、南至郯城税务局、西至郯城街道办事处建制镇。
郯城县城区北部,郯城街道建制镇北侧,郯东路西侧、郯薛线南侧、北园社区农用地东侧。
郯城县马头镇东北部,郯城经济开发区内,师郯路北侧、顺亿路西侧、田园路南侧(规划)、兴郯路东侧。
郯城县马头镇西部,郯城经济开发区内,师郯路北侧、泰丰机械西侧、新材料产业园南侧、顺亿路东侧。
郯城县城区东部,北至县实验中学、东至学府名苑、南至东城社区农用地、西至东城社区农用地。
郯城县马头镇东部,北至玉带社区林地、东至玉带社区居民点、南至玉带社区沟渠、西至玉带社区居民点。
郯城县马头镇原镇驻地,北至滨河路、东至马西社区镇驻地、南至马西社区镇驻地、西至马西社区沟渠。
郯城县红花镇东南部,北至联伍社区孙塘村坑塘、东至联伍社区孙塘村坑塘、南至联伍社区孙塘村坑塘、西至联伍社区孙塘村坑塘。
郯城县港上镇驻地,北至港上社区农用地、东至港上镇养老院、南至港上社区道路、西至港上社区农用地。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县西南片区棚改、片区开发、重点工业、商业配套、教育、卫生、交通、消防站等项目建设。上述各项目分别为:公共设施、片区开发、科教医卫、交通运输、工业项目等,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为提供莒南县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莒南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东至北泉子二村旱地;西至北泉子二村旱地;南至北泉子二村旱地;北至北泉子二村旱地。
东至小岭后村水浇地;西至小岭后村水浇地;南至小岭后村水浇地;北至小岭后村水浇地。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保障省政府批准的临港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设需要,上述项目用地用途为科教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和保障我县经济发展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沂南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坐落长深高速湖头出口以南,长深高速湖头段(前湖头村居民点)以东,胶新铁路湖头段以西。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日照港-京博输油管道工程湖头阀室项目。用途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和保障我县经济发展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沂南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一拟用于国网山东检修公司特高压沂南换流站生产检修用房项目;地块二拟用于临沂市信息工程学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用途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你厅《关于呈请批复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请示》(鲁自然资〔2020〕140号)收悉。为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一、本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征收一般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之和,其他地类以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基础按以下系数调整:永久基本农田1.2,建设用地1.0,未利用地0.8。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的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的分配比例,由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研究明确。
二、《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你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20年6月1日起执行。鲁政字〔2015〕286号文件批复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同时停止执行。
四、你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按照同地同价、维护权益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价格,确保征收土地程序合法,补偿资金到位,依法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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