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热线日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问题回复
1999年3月8日,临沂市政府纠风办与临沂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创办了《行风热线》节目,这是全国头部家纪检监察部门与广播电视媒体开办的政风行风热线年来,在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关注民生、推动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兰山区王先生反映教授花园72号楼十几年未办房产证问题
经落实,反映的教授花园位于兰山区滨河路北段西侧,系临沂大学教职工住宅楼,由临沂师苑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因开发企业的原因,72号楼一直未推进办理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等相关手续。5月24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临沂大学房产办证专班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解决方案。目前,临沂大学房产办证专班正在整理、查找该楼的相关材料,下步将积极配合提请市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预计春节前完成办证。5月24日,工作人员会同临沂大学房产办证专班和反映人王先人见面反馈调查处理情况。
二、河东区刘先生反映沁园庭小区物业违规建房问题
(一)反映沁园庭小区物业违法建设物业用房问题
经落实,2017年4月,该项目开发商临沂大器置业有限公司在小区入口两侧建设物业用房,用于物业管理人员办公和消防控制室使用,面积约70平方米。按照《临沂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项目清单》(头部批)规定,该行为属于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形。
(二)反映沁园庭小区B2号楼西侧用铁艺圈占庭院问题
经落实,为防止绿化苗木损坏,该项目开发商临沂大器置业有限公司用铁艺设置围挡用于绿化苗木防护,围挡内面积约120平方米。目前,已责成开发商拆除部分围挡,封闭空间已敞开。6月2日,经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将调查处理情况向刘先生进行反馈。
三、罗庄区宋先生反映南外环一家面粉厂私建大棚出租问题
经落实,反映地块位于罗庄区罗庄街道朱张桥东北村村西。2001年,罗庄荣兴面粉加工厂租赁朱张桥东北村土地11.2 亩建设厂房,地类为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2年3月,罗庄荣兴面粉加工厂对仓库进行提升改造,翻建面积 3亩。对罗庄荣兴面粉厂的违法占地行为,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罗庄大队已立案。下一步,按照规定依法处理到位。6月1日,罗庄区自然资源局将调查处理情况向宋先生进行反馈。
四、罗庄区王先生反映傅庄街道国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违规建设厂房问题
经落实,反映地块位于罗庄区傅庄街道邱旦子村村北。2002年,国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邱某租用村民土地 8亩建设厂房。地类为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邱某的违法占地行为,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罗庄大队正在调查处理。6月1日,罗庄区自然资源局将调查处理情况现场向王先生进行反馈。
五、兰山区宋先生反映环球汇金湾小区商务办公楼南侧有违章建筑问题
经落实,反映的违法建设位于兰山区柳青街道北京路与滨河大道路交汇处,由粮酱酒业(山东)有限公司建设。2019年4月,粮酱酒业(山东)有限公司与环球汇金湾109号商铺房主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后该公司对商铺的东西两侧进行了改建,东侧在原有7.8米挑高的一层建筑物基础上,外扩80平方米,并加建了局部100平方米的二层楼房;西侧加建了20平方米仿古门楼。对于该违法行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2021年12月23日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拆除并处以罚款25453元。目前,罚款已缴纳。违章建筑物的拆除由属地政府具体负责,下一步,将按照法定程序依法推进。5月20日,工作人员与宋先生见面,详细解释违建拆除的法律程序。
六、兰山区李先生反映其院墙被告知违规建设,在未给看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将院墙拆除问题
经落实,反映地块位于兰山区义堂镇小朱保村西南。该处为2021年度卫星遥感违法图斑,属地政府多次安排工作区和村干部动员李先生自行拆除。2022年3月,属地政府组织集中拆除行动,对李先生建设的院墙进行拆除。5月25日,兰山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将调查处理情况向李先生进行反馈。
七、平邑县孙女士反映家里宅基被拆,没给补偿,也未给重新规划宅基地问题
经落实,反映地块位于平邑县平邑街道孙家庄村西侧,高速公路以西。孙女士父母的宅基地在2007年增减挂拆旧时拆除。因拆除前,孙女士的父母已从其他村民手中购有宅基地,村委给予补偿500元,未再新规划宅基地。下线后,孙女士又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农业农村部门反映。目前,农村农业部门正调查处理。
八、莒南县张先生反映口粮田被挖了两米多、挖土卖土问题
经落实,反映地块位于莒南县壮岗镇东莲花汪村东。2019年9月,振邦新型建材厂租赁东莲花汪村土地18.8亩。振邦新型建材厂将该宗地平整用于停车和堆放物料。经测绘,压占基本农田17.95亩,未发现下挖两米多、挖土卖土问题。5月10日,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振邦新型建材厂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其中15.95亩被破坏的基本农田已复耕,对剩余未整改的2亩破坏基本农田问题,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处理。5月31日,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调查处理情况向张先生进行了当面反馈。
九、河东区张先生反映还建房应分四套只给了二套的问题
经落实,反映问题为河东区梅家埠街道兰宅子旧村改造还建问题。张先生一家在兰宅子村共有3套住房和1处小卖店,其中1套瓦房由其爷爷、父母居住,1套平房由其弟弟居住,1套平房由张先生本人居住。2013年,梅家埠街道兰宅子村整村拆迁,拆除1套瓦房和1套平房并分配2套楼房,另外1套平房未拆除,不存在还建问题。张先生的小卖店因不是住宅,不能享受拆迁还建政策,尚未拆除。6月8日,经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将调查落实情况向张先生进行反馈。
十、罗庄区周先生反映有人把两块土地分别挖土卖了问题
经落实,反映的两个地块均位于罗庄区后官战湖村。
地块一位于后官战湖村村北,从2008年开始存在盗挖问题。2022年3月,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委托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七地质大队对开采动用量进行测量。经测量,核查区粉砂质泥岩动用量为66170.55吨。2022年4月,罗庄区自然资源局委托罗庄区价格认定中心对该动用量进行价格认定。6月6日,罗庄区价格认证中心因案发时间久、案发时市场价格无法调查等原因不予受理,无法确定涉案价值。
地块二位于后官战湖村南,原为坑塘,从2012年开始存在盗挖问题。2022年3月,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委托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七地质大队进行现场勘查。因无原坑塘开采的现状标高等数据,勘测单位无法计算开采动用量。
目前,被反映人正在服刑,地块一无法确定涉案价值,地块二无法确定开采动用量,该案调查暂时中止。下一步,将依法推进调查处理。6月7日,罗庄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将调查落实情况向周先生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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