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沂自然告字〔2021〕7号)
经沂南县人民政府批准,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挂牌出让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1.0<容积率≤2.1建筑密度≤25% 绿地率≥35%
总地块: 1.0<容积率≤2.8建筑密度≤25% 绿地率≥35%
1.2<容积率≤2.2建筑密度≤45% 绿地率≥25%
界湖街道北村,文化路以南、温泉路以西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加油加气站)
单位用地面积≤15.6平方米∕立方米 建筑密度≤45% 绿地率≥25%
商业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单位用地面积≤15.6平方米∕立方米 建筑密度≤45%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单位用地面积≤15.6平方米∕立方米 建筑密度≤45%
界湖街道圣良庄村,西外环以东,迎宾大道以北,帅克公司以南
容积率≥0.5 建筑密度≥35% 绿地率≥25%
容积率≥1.0 建筑密度≥40% 绿地率≤15%
注:1.宗地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
2.宗地出让范围内的原有不动产权证书自县政府批复下发之日起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政策等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企业住所不在沂南县境内的竞买申请人必须在本县注册全资子公司参加竞买并实施开发。
工业用途(含仓储物流)的地块,竞买申请人拟建设的项目必须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类、限制类以外的项目,竞得后需持有以下相关手续方能签订出让合同:
(1)建设项目立项手续: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备案类)或关于xx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审批类)、关于xx项目核准的批复(核准类)。
(2)环保审批手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沂南县境内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1.沂南-2021-019-(1)号地块用于界湖街道南寨村村民安置房建设,建设的房屋不得自行对外销售。该地块与整宗地其他分支地块合并使用统一规划,指标统算,其他分支地块挂牌时,该地块竞得人须以不低于现成交单价报名竞买,否则承担对该地块开发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
3. 沂南-2021-022号地块按“标准地”出让,用地指标标准: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亩均年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单位排放增加值不低于139万元/吨,单位能耗增加值不低于22万元/吨标准煤。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行网上交易,申请人须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网址:进行网上申请和竞买。申请人应在提出竞买申请之前索取并仔细阅读宗地出让公告、规划条件的意见等出让文件及相关要求,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申请人完全接受并愿意遵守上述文件规定和要求,对宗地现状无异议。在提交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之前交纳竞买保证金(系统即时冻结竞买保证金),按宗地下载出让文件,并按出让文件要求和系统提示填写竞买申请书。出让文件规定申请人须提交其他材料的,申请人应同时上传该资料的电子图片,由出让人人工审核。
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的时间为2021年7月7日上午9时至2021年8月4日下午6时,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书中必须予以说明并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挂牌出让采取登录交易系统网站网上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为2021年7月27日上午9时至2021年8月6日上午9时。
挂牌时间截止时,交易系统将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询问期结束后直接进行网上限时竞价(如确有特殊原因致使无法直接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的,将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择期进行),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制度。竞得人应当在网上交易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持成交通知书、竞买申请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及本公告规定的相关资料原始证件到沂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符合公告要求的签订成交确认书,按程序签订出让合同;不符合公告要求的,竞价结果无效,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挂牌出让。
竞买人缴款到账以网上交易系统反馈到银行系统的报文信息为准。因网络延迟或网络不通,交易系统不能向银行系统反馈缴款到账信息的,属于单边账,视为缴款不成功。缴款不成功的,银行将做退款处理,竞买人在缴款后应及时登录交易系统核对到账信息。竞买人应当避免在截止期限前的蕞后24小时缴款,如出现缴款异常情况,请竞买人与出让人及有关银行联系。
(一)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人可提供协助。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三)申请人请在网页提示下使用网上交易系统,并慎重上传需提交的资料。如上传虚假或与竞买申请无关的资料扰乱网上交易活动的,申请人将被列入临沂市土地市场诚信体系黑名单。
(四)土地竞得人不按资格审查的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交虚假材料的,资格审核通过后应签订《成交确认书》而不签订的,撤销竞买资格,竞得结果无效,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挂牌出让。
(五)参加限时竞价的竞买人需使用自备电脑登录交易系统参加限时竞价。为保证网上限时竞价的顺利进行,请按照《土地竞买人操作手册》要求设置网络环境。(《操作手册》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专栏,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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