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国土资源局河东分局关于工业园区甘家屯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临沂市国土资源局河东分局关于工业园区甘家屯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沙河镇李曹埠村
时间:2014-04-25 00:18:02.000Z
根据临沂人民政府决定,为河东区城市建设的需要,拟征收工业园区甘家屯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河东区财政局、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园区办事处、甘家屯村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河东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种类和数量,详见《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鲁价费发〔2010 〕75号文件公布的标准执行。
(二)河东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2510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26.8433万元,由河东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河东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村委会制定村民入保方案,办理入保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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