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方城河美丽示范河湖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人:临沂天达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临沂市兰山区方城河美丽示范河湖提升项目已经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临沂市兰山区方城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临沂天达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临沂市兰山区方城河美丽示范河湖提升项目。
2.3工程概况:本次招标范围为临沂市兰山区方城镇境内方城河入祊河口至汶泗公路桥段(长度12.10km),范围内的河堤及两侧、关键节点的修复、景观提升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分为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与监理标2个标段。EPC标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测、实施方案编制、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监理标包括对临沂市兰山区方城河美丽示范河湖提升项目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进行全面监理服务。
2.4资金来源:省级美丽示范河湖建设专项资金。
2.5标段划分: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677.741711万元;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服务标准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3.1一标段施工工程总承包(EPC):(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设计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等)高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须严格执行山东省水利厅发布的鲁水建函字【2018】14号文“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规定,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被蕞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一标段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为施工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组成,不得超过两家,牵头方为施工单位。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二标段监理:(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信誉良好无违纪、违规现象和不良记录,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水利相关专业)和水利部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两个及以上在建水利工程监理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被蕞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投标人资格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2月24日8:30至2023年2月28日17:30,过时不予受理(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投标申请人需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LYZF),并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LYTF)上传到系统,未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注:1、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3月16日09时00分
地点: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企业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各投标企业的委托代理人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各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 证书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在线电子签到,投标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停止签到,各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能成功解密或未进行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视为投标文件未送达。
本次招标公告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招标人:临沂市兰山区方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临沂天达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临商一号1409室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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