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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政府公告!

admin2年前 (2024-09-28)临沂产业信息73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地块1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后黄土埝村。东至后黄土埝村工业用地、后黄土埝村水浇地、后黄土埝村其他林地、后黄土埝村农村宅基地、后黄土埝村乔木林地,西至后黄土埝村工业用地,南至农村道路,北至后黄土埝村工业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后黄土埝村。

  地块1拟用于高新区建筑垃圾处理,用途为工业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士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士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罗西街道拟于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29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临沂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Ⅱ级区片每公顷补偿150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56号)的规定执行。

  拟征收土地涉及农村住宅、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由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制定补偿安置方案。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本公告在拟征收士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自公告结束前向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组织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合法诉求认真复核并妥善处理。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地块1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金山村(坞南村)、涧沟崖村。东至金山村(坞南村)用地,西至金山村(坞南村)用地,南至远中新材料,北至银山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金山村(坞南村)、涧沟崖村。

  地块2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涧沟崖村。东至涧沟崖村用地,西至涧沟崖村用地,南至涧沟崖村用地,北至涧沟崖村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涧沟崖村。

  地块3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金山村(坞南村)、磊石村(西磊石村)。东至新西外环,西至金山村(坞南村)用地,南至湖北路,北至银山二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金山村(坞南村)、磊石村(西磊石村)。

  地块4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涧沟崖村。东至金山路,西至涧沟崖村用地,南至瑞彬精密制造公司,北至南化武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涧沟崖村。

  地块5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金山村(坞南村)、涧沟崖村、金山村(土山洼村)。东至亚泰新材料,西至金山路,南至银山路,北至格新精工。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金山村(坞南村)、涧沟崖村、金山村(土山洼村)。

  地块6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西石埠村。东至新西外环,西至西石埠村用地,南至永泰路,北至西石埠村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西石埠村。

  地块7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金山村(坞南村)。东至金山村(坞南村)用地,西至金山村(坞南村)用地,南至银山二路,北至晶华包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金山村(坞南村)。

  地块8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涧沟崖村。东至能源路,西至亚泰新材料,南至新航文旅80亩用地,北至涧沟崖村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涧沟崖村。

  以上地块拟用于高新工业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财政金融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和罗西街道拟于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29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临沂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Ⅲ级区片每公顷补偿127.5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56号)的规定执行。

  拟征收土地涉及农村住宅(或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由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制定补偿安置方案。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 10个工作日。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自公告结束前向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组织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合法诉求认真复核并妥善处理。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地块1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山区马厂湖镇凤凰庄村。东至凤凰庄村旱地、凤凰庄村其他林地,西至凤凰庄村旱地、凤凰庄村其他林地、凤凰庄村农村宅基地,南至凤凰庄村其他林地,北至公路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山区马厂湖镇凤凰庄村。

  地块1拟用于高新区消防建设,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马厂湖镇拟于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29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临沂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Ⅲ级区片每公顷补偿127.5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56号)的规定执行。

  拟征收土地涉及农村住宅、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由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制定补偿安置方案。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本公告在拟征收士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自公告结束前向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组织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合法诉求认真复核并妥善处理。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地块1位置范围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涧沟崖村、西石埠村 。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涧沟崖村、西石埠村。

  地块2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涧沟崖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涧沟崖村。

  地块3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山北头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山北头村。

  以上地块拟用于高新道路建设,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和罗西街道、马厂湖镇拟于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29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临沂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2个区片,其中Ⅱ级区片每公顷补偿150万元;Ⅲ级区片每公顷补偿127.5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56号)的规定执行。

  拟征收土地涉及农村住宅(或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由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制定补偿安置方案。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本公告在拟征收士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 10个工作日。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自公告结束前向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组织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合法诉求认真复核并妥善处理。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地块1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满沟屯村、后黄土埝村。东至满沟屯村乔木林地、后黄土埝村水浇地、后黄土埝村其他林地,西至满沟屯村乔木林地、满沟屯村设施农用地、满沟屯村水工建筑用地、后黄土埝村水浇地、后黄土埝村果园,南至后黄土埝村水浇地、后黄土埝村其他林地、后黄土埝村乔木林地,北至满沟屯村其他林地、满沟屯村乔木林地、满沟屯村设施农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满沟屯村、后黄土埝村。

  地块2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沙埠庄社区、满沟屯村。东至沙埠庄社区工业用地,西至沙埠庄社区果园、沙埠庄社区农村宅基地、满沟屯村果园、满沟屯村城镇村道路用地,南至满沟屯村城镇村道路用地,北至沙埠庄社区农村宅基地、满沟屯村果园。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沙埠庄社区、满沟屯村。

  地块3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沙埠庄社区、满沟屯村。东至沙埠庄社区工业用地,西至沙埠庄社区农村宅基地、满沟屯村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南至沙埠庄社区农村宅基地,北至沙埠庄社区工业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沙埠庄社区、满沟屯村。

  地块1拟用于春光智慧电源磁电材料科技产业园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

  地块2拟用于山东汉光电缆年产150万km系列电缆项目二期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

  地块3拟用于高新区龙湾科技加速器项目3号楼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士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办公室、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罗西街道拟于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29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临沂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2个区片,其中Ⅱ级区片每公顷补偿150万元/公顷。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17〕388号)的规定执行。

  拟征收土地涉及农村住宅、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由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制定补偿安置方案。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本公告在拟征收士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 10个工作日。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自公告结束前向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组织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合法诉求认真复核并妥善处理。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地块1范围:兰山区义堂镇化沂庄社区,兰山街道北沙埠庄村,义堂镇东部,兰山街道北部,东至临西十二路、西至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治安拘留所、南至聚才五路、北至聚才六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兰山区义堂镇化沂庄社区,兰山街道北沙埠庄村。

  地块1拟用于商谷文化公园建设,开发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和义堂镇人民政府、兰山街道办事处2023年1月19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临沂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涉及Ⅰ级区片,区片每亩补偿12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56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农村住宅、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由临沂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制定补偿安置方案。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自公告结束前向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合法诉求要认真复核并妥善处理。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地块1范围:兰山区义堂镇前寨社区、商家庄社区、官庄村、沙沟崖村,义堂镇南部,东至商家庄社区工业用地、西至戈九路、南至沙沟崖村工业用地、北至前寨社区、商家庄社区城镇村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前寨社区、商家庄社区、官庄村、沙沟崖村。

  地块2范围:兰山区义堂镇西庄村、大朱保村、西安庄村、沙沟崖村,义堂镇西部,纵二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兰山区义堂镇西庄村、大朱保村、西安庄村、沙沟崖村。

  地块3范围:兰山区义堂镇富衣庄村、西安庄村、沙沟崖村、太和庄村,义堂镇西部,富山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兰山区义堂镇富衣庄村、西安庄村、沙沟崖村、太和庄村。

  地块1拟用于中通二期建设,开发用途为仓储物流用地,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兰山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1〕379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

  地块2拟用于西城道路工程纵二路建设,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3拟用于西城道路工程富山路建设,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和义堂镇人民政府2023年1月19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临沂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涉及Ⅱ、Ⅲ级区片,区片每亩补偿8.5~10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56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农村住宅、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由临沂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制定补偿安置方案。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自公告结束前向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合法诉求要认真复核并妥善处理。

  原标题:《临沂市人民政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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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3日上午,中南高科·临沂智谷产业园项目合作签约仪式在上海举行。市委书记王安德,市委常委、秘书长范连生,副市长刘贤军出席仪式。市政府党组成员、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陈一兵与中南高科产业集团副总裁李志刚代表合作双方签署合作协议。   该项目由中南高科产业集团投资40亿元建设,以智能制造产业为主导,计划引入各类企业350家,构建现代化、高端...

中国环保临沂生态循环产业园:让临沂山青水绿人幸福

中国环保临沂生态循环产业园:让临沂山青水绿人幸福

  “中国垃圾发电万里行”第10站采访中国环保临沂生态循环产业园“人人都说沂蒙山好,青山绿水多好看&rdqu   “中国垃圾发电万里行”第10站采访中国环保临沂生态循环产业园   “人人都说沂蒙山好,青山绿水多好看”诞生于山东省临沂市的《沂蒙山小调》,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定为中国优秀民歌,蜚声海内外,“青山绿水”也成为沂蒙大地的品牌形象。...

临沂297个项目集中开工137个项目入选今年“省重点”

临沂297个项目集中开工137个项目入选今年“省重点”

  开足马力“加速跑” 奋力冲刺“开门红”   临沂市297个项目集中开工,137个项目入选今年“省重点”   琅琊新闻网讯春回大地,奋进其时。2月14日,在山钢永锋临港优特钢二期及超薄板材项目现场,工程车辆往来穿梭,打桩机、塔吊铁臂林立,一派火热繁忙的施工景象。当日,在该项目现场,临沂市通过视频连线形式参加全省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现场推进会,并接...

临沂“金改试验区”首笔种业安全项目贷款落地郯城

临沂“金改试验区”首笔种业安全项目贷款落地郯城

  近日,郯城县种子公司山东(郯城)现代种业科技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种业安全项目”)1亿元贷款顺利取得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批复,标志着临沂“金改试验区”首笔种业安全项目贷款落地郯城。   郯城县种子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农作物育种、繁殖、加工、销售业务,是全省唯一一家拥有五大农作物(小麦、玉米、水稻、大豆、花生)审定品种的国有种业企业。为贯彻落实打好种业翻身仗...

临沂兰山支部建在直播产业链上

临沂兰山支部建在直播产业链上

  2022年11月20日晚,山东临沂市兰山区顺和直播电商基地灯火通明,一名党员主播和她的团队正在进行直播。“感谢直播间家人们的点赞,我这里的商品质量大家绝对可以放心。”主播说道。   兰山区有直播电商行业从业者12万余人,快手、抖音、淘宝等平台注册商家9.7万家,多项数据领跑全国。在直播带动下,兰山区经济发展势头较好,在近期的全国百强区综合实力排名中位居第4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