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华隆君汇车位只卖不租街道办帮助协调开发商
信网3月16日讯 (记者 谷正原)蕞近,一些住在即墨区锦绣华隆君汇小区的业主很烦恼。业主刘先生向信网(热线)反映,由于小区内的车位只卖不租,价格在11万元左右,很多业主没有购买车位只能将车停放在小区外。针对这一情况,即墨区龙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将协助没有车位的业主与开发商进行协商。
锦绣华隆君汇小区位于青岛市即墨区埠西路,共有房屋970户,由青岛鹤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刘先生告诉信网,原本他的车是常年停放在小区北侧的通道上,可是自3月3日起,锦绣华隆君汇物业服务中心不允许业主的车辆再停放在这个位置,甚至不再允许未购买车位、没有安装汽车蓝牙的业主开车进入小区。
“物业这么做就是想让大家购买车位,可是地下停车场一个车位高达11万元,这样的价格很多都业主接受不了。”刘先生说,由于现在小区内停车位只售不租,业主只能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外围的马路上,这样既不方便也不安全,目前小区地下停车场利用率并不高,他希望物业能够拿出一部分车位租给业主,从而缓解业主停车难的问题,也能为物业公司创收。
针对这一情况,信网联系了锦绣华隆君汇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不让没买车位的业主开车进小区实属无奈之举,“小区北侧通道原本就是消防通道,安保人员屡次劝说业主不要在那里停车,可是部分业主充耳不闻。还有一些业主不诚实,他说开车进去拿个东西就出来,保安让他进来了,一停就是十几个小时,也不留电话。我们这个新政策一经推出,就获得了业主广泛好评,改善了小区内的道路秩序。”对于小区地下车位只售不租的问题,工作人员答复:“目前负一层的车位是11万元一个,负二层的车位是10万元一个。有购买车位的业主如果不使用车位的话可以由物业代为出租,但是其它未出售的车位并没有接到开发商允许出租的通知。”
对于刘先生反映的问题,即墨区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工作人员对此表示,因为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所以车位到底是出租还是销售属于开发商的市场行为,住建局也无权干涉,建议双方协商解决。信网查阅了相关条例,对于车位“只售不租”的情况,《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中有过表述。在“车库与车位的使用”章节明确,“车库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车库租赁费的标准按照有关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格确定。”
针对这一情况,即墨区龙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物业出于对消防安全的考虑,想出这个举措,蕞终也获得了一些业主的认同,出发点是好的,但也要给没有车位的业主们留一个可以选择的余地。对于部分业主们提出的想要租赁车位的诉求,街道会尽力去帮忙协调,看看能不能协商出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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