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马庄镇驻地核心区(MZ1片区及01、02、03、04、05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年)》编制完成。新版总体规划对镇区发展提出了新的指引与要求。根据新版总体规划的要求,对驻地核心区的土地使用、道路系统、公共设施配建等内容进行优化、落实。经县政府批示,启动《费县马庄镇驻地核心区(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费县马庄镇驻地核心区(MZ1片区及01、02、03、04、05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山东建大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于2019年12月3日通过专家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现将规划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规划报批成果。
镇驻地核心区规划范围北至北环路,东至富马路、西至山水路、南至规划八号路,总面积217.2公顷。
通过对现状发展情况的调查,以及对上位规划的分析解读,确定马庄镇驻地核心区的功能定位为:“沂蒙地区滨水特色小城镇核心区”。
规划总用地217.2公顷,其中镇建设用地201.33公顷,规划居住人口约1.6万人。
城乡用地总面积217.2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201.33公顷,占总用地的92.69%,主要是镇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15.87公顷,占总用地的7.31%,主要是水域和农林用地。镇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生产设施用地、工程设施用地、绿地等6大类。
依据总规确定的空间结构,并在本次规划范围内进行完善,形成“一核,一带,两轴,三区”的空间结构。
一核——由公共服务设施聚集而形成的驻地核心区公共服务核心。
两轴——指以文化路、金马路南段为依托的南北向的城镇发展轴;以中心大街为依托、两侧生活服务设施积聚形成东西向的综合服务发展轴。
一带——依托涑河形成的滨水景观带;
三区——位于中心大街以北的居住片区、分布于涑河两侧的综合服务片区、位于规划范围南部的产业片区。
道路红线控制中对各级城市道路实行实线控制;城市绿线控制中对公园绿地及防护绿地实行实线控制,其中规划综合公园、片区公园位置不变,可修正边界;城市蓝线实行实线控制,包括涑河及泄洪渠;城市黄线包括城市交通和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现状实行实线控制,规划可修正边界;城市橙线包括明确独立占地的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和基础教育等设施用地界线,对现状设施实行实线控制,公共服务设施位置不变,可修正边界。本规划范围内无城市紫线)城市设计导引:
地标性建筑一般对空间具有统领和限定作用,具有区域性标示作用,重点塑造其独特的建筑造型、立面形式等,形成地标建筑。
节点是标志性的地域空间,也是规划区功能核心,规划区的节点主要分为两个类型,分别是城镇综合型节点和功能型节点。城镇综合型节点主要为商业中心节点、生态景观节点,是服务于全镇及周边区域的核心,功能型节点主要为居住社区提供配套服务,规划区的功能型节点包括社区公园、社区商业、卫生院、社区中心等。
界面是人们对城镇线性空间的认识,规划区的界面主要是城镇形象界面和商业建筑界面,城镇形象界面主要集中在中心大街,是对外的展示界面,城市设计方面要处理好界面的形象展示作用、天际线的控制要求以及街道的空间组织。步行街形成特色商业建筑界面,规划要求商业建筑界面连续且富有变化,形成特色的商业街道及“慢生活”空间,汇聚人气,打造特色的小镇文化。
路径是人们体验环境的重要性线空间,是观察者的移动路线。将路径分为交通性、生活性和景观性三种。
规划区内依据其基础特色,分为4类不同的特色风貌区。分别是居住风貌区、绿化生态风貌区、综合风貌区、工业风貌区。
居住风貌区:现有的及规划的居住区,高品质的住宅景观形成了城镇的主体风貌。
(1)网上公示:费县人民政府网站(
)(2)现场公示:马庄镇人民政府大门东侧
(2)联系电线)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工作日
(4)有效反馈意见方式:请留下真实姓名、电话、联系方式,以便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公示主要图纸:(1)空间结构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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