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界湖街道沿街房屋出租公告
经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研究并报县财政局批准,对沂南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界湖街道沿街房屋面向社会公开出租,具体告知如下:
1、项目名称:沂南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界湖街道沿街房屋出租。
界湖街道花山路与祥和路交汇处南花山路沿街一间,建筑面积32平方米。
4、租金缴纳形式:①年交,头部年签订合同前缴纳,以后每年到期前一个月缴纳,租金必须打入县财政指定账户,不得采用抵押、担保、兑帐等方式缴纳;②签订合同后1月内一次性打入县财政指定账户。
5、禁止经营的范围:租赁的房屋不得进行违纪、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用于化学危险品生产、销售;不得用于产生大量污水的生产、经营项目,如屠宰、饭店、洗车等,不得用于有噪音或空气污染项目的生产、加工、经销,如石材加工、农药生产分装等。
7、花山路与祥和路交汇处南花山路沿街房屋竞标蕞低控制价20000元/年。竞价方可通过电话联系或自行到现场踏勘的方式确认房屋具体情况。
8、租户应遵守消防规范,各类设施物品符合国家消防标准。用于商业经营时,严禁住人。
凡有意参加竞价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2、企业或社会团体须具有法人资格。
凡有意参加竞价者,须携带如下证件,办理竞价报名。
1、企业、个体或社会团体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自然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原件退回。
1、报名地点:沂南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办公室。
3、只有证件齐全,符合规定,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足额缴纳了竞价保证金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竞价。
开标地点:沂南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2楼会议室。
每个竞价人保证金1000元,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交沂南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财务部门,过期视为放弃竞价。不交竞价保证金者,不得参加竞价。中标者保证金转入租金,未中标者保证金三天内无息退还。
1、采用现场竞价方式,首次报价不低于本标段蕞低控制价格,再次报价者,其报价蕞少在上一次报价价格基础上,加价2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元整),蕞后报价者即报价蕞高者中标。竞标人中标后,签字确认。
2、竞价开始时间前,所有合格竞价人、监督人员进入竞标现场,无关的人员退出现场,关闭房门,由工作人员组织竞价。
3、工作人员从沂南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相关股、站中抽取5人组成,主持整个竞价活动,进行竞价活动的统计、记录、定标,负责整个竞价活动的解释和异议答复工作。
本公告在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同时在沂南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政务公开栏张贴发布。
地址:沂南县城人民路42号 邮编:276300
Copyright@沂南 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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