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沂集告字〔2021〕14号)
沂南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经沂南县人民政府批准,沂南县铜井镇银泉村曹家泉组股份经济合作社等入市主体决定挂牌出让30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受以上入市主体委托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南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满足总地块容积率≥1.0,满足总地块建筑密度≥40%,满足总地块绿地率≤15%
沂南县铜井镇银泉村曹家泉组股份经济合作社
单位用地面积不大于15.6(㎡/m³),建筑密度不大于45%,绿地率不小于25%
沂南县界湖街道北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容积率≥1.2,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
沂南县青驼镇高里社区唐山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1.2≤满足总地块容积率≤2.0;满足总地块建筑密度≥45%,满足总地块绿地率≤25%
沂南县张庄镇新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辛集镇黄山沟村与凤头村、澳柯玛大道以南
满足总地块物流强度≥500万吨/Km²·年,满足总地块绿地率不大于15%
沂南县辛集镇叶艾村叶家村组股份经济合作社、沂南县辛集镇黄山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沂南县辛集镇凤头村秦家村组股份经济合作社
满足总地块容积率≥1.0,满足总地块建筑密度≥40%,满足总地块绿地率≤15%
沂南县苏村镇牛家小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满足总地块容积率≥1.0,满足总地块建筑密度≥40%,满足总地块绿地率≤15%
沂南县砖埠镇双河社区里宏组股份经济合作社
满足总地块容积率≥1.0,满足总地块建筑密度≥40%,满足总地块绿地率≤15%
沂南县铜井镇香山村葛庄子组股份经济合作社
满足总地块容积率≥0.9,满足总地块建筑密度≥40%,满足总地块绿地率≤15%
沂南县砖埠镇岳阳社区西岳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满足总地块容积率≥0.9,满足总地块建筑密度≥40%,满足总地块绿地率≤15%
沂南县砖埠镇岳阳社区东岳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满足总地块容积率≥0.9,满足总地块建筑密度≥40%,满足总地块绿地率≤15%
沂南县砖埠镇岳阳社区西岳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容积率≥0.9,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
沂南县大庄镇店子社区前刘家店子组股份经济合作社
满足总地块容积率≥1.0,满足总地块建筑密度≥40%,满足总地块绿地率≤15%
沂南县辛集镇黄山沟组股份经济合作社、沂南县辛集镇刘家八角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
沂南县界湖街道圣良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1.2≤满足总地块容积率≤1.7;满足总地块建筑密度≤50%,满足总地块绿地率≥25%
沂南县铜井镇黄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
沂南县铜井镇珠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
沂南县界湖街道桲栏村桲栏组股份经济合作社
满足总地块容积率≥1.0,满足总地块建筑密度≥40%,满足总地块绿地率≤15%
沂南县孙祖镇青龙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满足总地块容积率≥1.0,满足总地块建筑密度≥40%,满足总地块绿地率≤15%
沂南县界湖街道大成庄村大成庄组股份经济合作社
满足总地块容积率≥1.0,满足总地块建筑密度≥40%,满足总地块绿地率≤15%
沂南县界湖街道北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沂南县界湖街道东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满足总地块容积率≥1.0,满足总地块建筑密度≥40%,满足总地块绿地率≤15%
沂南县界湖街道大成庄村大成庄组股份经济合作社、沂南县界湖街道德胜社区北德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满足总地块容积率≥1.0,满足总地块建筑密度≥40%,满足总地块绿地率≤15%
沂南县界湖街道德胜社区北德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沂南县界湖街道北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张庄镇杏山庄村、大桥村,迎宾大道以东
满足总地块容积率≥1.0,满足总地块建筑密度≥40%,满足总地块绿地率≤15%
沂南县张庄镇大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沂南县张庄镇杏山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
沂南县界湖街道桲栏村桲栏组股份经济合作社
单位用地面积不大于15.6(㎡/m³),满足总地块建筑密度不大于45%
沂南县辛集镇黄山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满足总地块容积率≥1.0,满足总地块建筑密度≥40%,满足总地块绿地率≤15%
沂南县界湖街道北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沂南县界湖街道东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满足总地块容积率≥1.0,满足总地块建筑密度≥40%,满足总地块绿地率≤15%
沂南县界湖街道北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满足总地块容积率≥1.0,满足总地块建筑密度≥40%,满足总地块绿地率≤15%
沂南县界湖街道北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满足总地块容积率不小于1.1,满足总地块建筑密度不小于40%,满足总地块绿地率不大于15%,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130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不低于5万元/吨标准煤,单位排放增加值限值指标139万元/吨,亩均税收15万元
沂南县界湖街道苗家庄村苗家庄组股份经济合作社
满足总地块容积率不小于1.1,满足总地块建筑密度不小于40%,满足总地块绿地率不大于15%,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130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不低于5万元/吨标准煤,单位排放增加值限值指标139万元/吨,亩均税收15万元
沂南县界湖街道苗家庄村苗家庄组股份经济合作社
注:1、宗地具体情况、规划设计、投资标准及环保要求等详见出让文件。
2、宗地出让范围内的原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土地权利证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3、现状土地条件:出让土地为现状土地,出让人不负责出让地块的清理和整理;地下管道、管线等迁移、移位、清理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处理。
4、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入市价款不含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费用,该费用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政策等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竞买申请人拟建设的项目必须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类、限制类以外的项目,且符合《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规定。
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入市主体委托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南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行网上交易,申请人须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后,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在提交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之前交纳竞买保证金,按宗地下载出让文件,并按出让文件要求和系统提示填写竞买申请书并冻结竞买保证金。出让文件规定申请人须提交其他材料的,申请人应同时上传该资料的电子图片,提交人工审核。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28日到临沂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中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并冻结竞买保证金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29日下午5时,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书中必须予以说明并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行网上交易,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上午9时至2021年12月31日下午5时。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后,必须在挂牌期内进行报价,否则无法竞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多个竞买人报价,交易系统将转入询问期,询问有报价的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询问期结束后直接进行网上限时竞价(如确有特殊原因致使无法直接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的,将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择期进行),确定竞得人。
竞买人缴款到账以网上交易系统反馈到银行系统的报文信息为准。因网络延迟或网络不通,交易系统不能向银行系统反馈缴款到账信息的,属于单边账,视为缴款不成功。缴款不成功的,银行将做退款处理,竞买人在缴款后应及时登录交易系统核对到账信息。竞买人应当避免在截止期限前的蕞后24小时缴款,如出现缴款异常情况,请竞买人与有关银行及沂南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联系。
1、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2、申请人应详细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即视同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制度,竞得人应在网上交易系统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持下列材料到沂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进行资格审查:
1、竞买申请书(自行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并加盖印章);
2、竞买资格确认书(自行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并加盖印章);
3、成交通知书(自行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并加盖印章);
8、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符合公告要求的签订成交确认书,按程序签订出让合同;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撤销竞买资格,没收全部竞买保证金,竞得结果无效,该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组织出让。
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人可提供协助。
1、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2、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办理联系沂南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志华大厦B座520室,联系电线。
沂南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志华大厦B座4楼交易中心办公室,联系电线。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国产业园区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13391219793 仅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