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临沂产业信息 > 正文内容

征收公告!临沂一地蕞新发布!

admin9个月前 (09-28)临沂产业信息24

  原标题:征收公告!临沂一地蕞新发布!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征收盛庄街道孟园社区集体土地。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及盛庄街道办事处依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孟园社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地块1、地块2拟用于临沂市沂河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盛庄街道孟园社区土地,位于盛庄街道北部,总面积1.3882公顷,其中:

  农用地0.2151公顷(林地0.2151公顷);建设用地1.1731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0.5553公顷、工矿用地0.000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6177公顷)。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临沂市罗庄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II级区片,补偿标准为150万元/公顷。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208.2300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发〔2022〕5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无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无青苗补偿费。

  经与孟园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至孟园社区居委会后,其具体分配方案由本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决定。

  (二)社保安置。社会保障补贴资金按照28.1475万元/公顷的标准由罗庄区财政部门拨付至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计39.0744万元。由盛庄街道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指导孟园社区居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研究拟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并报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由罗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办理参保事宜。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盛庄街道国土所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附件1)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街道、村和村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对本方案不服或者有修改建议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临沂市罗庄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书面反馈;如认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临沂市罗庄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联系人:汤向兴;联系电线:《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和《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征收盛庄街道林村社区集体土地。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及盛庄街道办事处依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林村社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地块1、地块2拟用于临沂市沂河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盛庄街道林村社区土地,位于盛庄街道北部,总面积0.0999公顷,其中:

  建设用地0.0999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0.056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430公顷)。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临沂市罗庄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II级区片,补偿标准为150万元/公顷。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4.9850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发〔2022〕5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无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无青苗补偿费。

  经与林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至林村社区居委会后,其具体分配方案由本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决定。

  (二)社保安置。社会保障补贴资金按照28.1475万元/公顷的标准由罗庄区财政部门拨付至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计2.8119万元。由盛庄街道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指导林村社区居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研究拟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并报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由罗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办理参保事宜。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盛庄街道国土所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附件1)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街道、村和村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对本方案不服或者有修改建议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临沂市罗庄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书面反馈;如认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临沂市罗庄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联系人:汤向兴;联系电线:《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和《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征收盛庄街道营子社区集体土地。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及盛庄街道办事处依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营子社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地块1、地块2、地块3拟用于临沂市沂河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盛庄街道营子社区土地,位于盛庄街道北部,总面积3.7103公顷,其中:

  农用地0.0120公顷(园地0.0120公顷);建设用地3.6983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3.0569公顷、工矿用地0.0318公顷、住宅用地0.019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5900公顷)。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临沂市罗庄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II级区片,补偿标准为150万元/公顷。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556.5450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发〔2022〕5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39.3891万元,无青苗补偿费,共计39.3891万元。

  经与营子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至营子社区居委会后,其具体分配方案由本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决定。

  (二)社保安置。社会保障补贴资金按照28.1475万元/公顷的标准由罗庄区财政部门拨付至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计104.4357万元。由盛庄街道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指导营子社区居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研究拟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并报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由罗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办理参保事宜。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盛庄街道国土所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附件1)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街道、村和村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对本方案不服或者有修改建议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临沂市罗庄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书面反馈;如认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临沂市罗庄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联系人:汤向兴;联系电线:《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和《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征收盛庄街道后盛庄社区集体土地。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及盛庄街道办事处依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后盛庄社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地块1、地块2、地块3拟用于临沂市沂河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盛庄街道后盛庄社区土地,位于盛庄街道北部,总面积2.6120公顷,其中:

  农用地0.1463公顷(林地0.1463公顷);建设用地2.4657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0.9497公顷、住宅用地0.0759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085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3551公顷)。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临沂市罗庄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II级区片,补偿标准为150万元/公顷。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391.8000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发〔2022〕5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21.7278万元,无青苗补偿费,共计21.7278万元。

  经与后盛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至后盛庄社区居委会后,其具体分配方案由本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决定。

  (二)社保安置。社会保障补贴资金按照28.1475万元/公顷的标准由罗庄区财政部门拨付至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计73.5213万元。由盛庄街道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指导后盛庄社区居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研究拟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并报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由罗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办理参保事宜。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盛庄街道国土所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附件1)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街道、村和村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对本方案不服或者有修改建议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临沂市罗庄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书面反馈;如认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临沂市罗庄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联系人:汤向兴;联系电线:《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和《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征收盛庄街道前盛庄社区集体土地。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及盛庄街道办事处依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前盛庄社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地块1、地块2、地块3拟用于临沂市沂河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盛庄街道前盛庄社区土地,位于盛庄街道北部,总面积8.3669公顷,其中:

  农用地0.7982公顷(林地0.7982公顷);建设用地7.5687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0.6347公顷、工矿用地0.0042公顷、住宅用地0.157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132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5.6395公顷)。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临沂市罗庄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II级区片,补偿标准为150万元/公顷。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225.0350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发〔2022〕5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89.4404万元,无青苗补偿费,共计89.4404万元。

  经与前盛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至前盛庄社区居委会后,其具体分配方案由本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决定。

  (二)社保安置。社会保障补贴资金按照28.1475万元/公顷的标准由罗庄区财政部门拨付至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计235.5073万元。由盛庄街道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指导前盛庄社区居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研究拟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并报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由罗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办理参保事宜。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盛庄街道国土所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附件1)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街道、村和村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对本方案不服或者有修改建议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临沂市罗庄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书面反馈;如认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临沂市罗庄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联系人:汤向兴;联系电线:《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和《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征收盛庄街道尚屯社区集体土地。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及盛庄街道办事处依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尚屯社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地块1拟用于临沂市沂河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盛庄街道尚屯社区土地,位于盛庄街道中部,总面积6.0255公顷,其中:

  农用地1.4798公顷(林地1.4798公顷);建设用地4.5457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0.3508公顷、工矿用地0.1989公顷、住宅用地1.261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7341公顷)。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临沂市罗庄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II级区片,补偿标准为150万元/公顷。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903.8250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发〔2022〕5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32.2823万元,无青苗补偿费,共计132.2823万元。

  经与尚屯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至尚屯社区居委会后,其具体分配方案由本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决定。

  (二)社保安置。社会保障补贴资金按照28.1475万元/公顷的标准由罗庄区财政部门拨付至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计169.6028万元。由盛庄街道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指导尚屯社区居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研究拟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并报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由罗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办理参保事宜。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盛庄街道国土所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附件1)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街道、村和村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对本方案不服或者有修改建议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临沂市罗庄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书面反馈;如认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临沂市罗庄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联系人:汤向兴;联系电线:《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和《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征收盛庄街道李家白庄村集体土地。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及盛庄街道办事处依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李家白庄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地块1、地块2拟用于临沂市沂河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盛庄街道李家白庄村土地,位于盛庄街道中部,总面积5.5155公顷,其中:

  农用地1.9097公顷(林地1.889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200公顷);建设用地3.6058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0.1338公顷、工矿用地0.2104公顷、住宅用地0.055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2063公顷)。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临沂市罗庄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II级区片,补偿标准为150万元/公顷。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827.3250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发〔2022〕5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55.9067万元,无青苗补偿费,共计55.9067万元。

  经与李家白庄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至李家白庄村村委会后,其具体分配方案由本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决定。

  (二)社保安置。社会保障补贴资金按照28.1475万元/公顷的标准由罗庄区财政部门拨付至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计155.2475万元。由盛庄街道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指导李家白庄村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研究拟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并报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由罗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办理参保事宜。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盛庄街道国土所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附件1)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街道、村和村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对本方案不服或者有修改建议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临沂市罗庄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书面反馈;如认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临沂市罗庄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联系人:汤向兴;联系电线:《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和《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征收盛庄街道吴家白庄村集体土地。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及盛庄街道办事处依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吴家白庄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地块1、地块2拟用于临沂市沂河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盛庄街道吴家白庄村土地,位于盛庄街道中部,总面积6.0471公顷,其中:

  农用地0.4310公顷(林地0.329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1016公顷);建设用地5.6161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1.6549公顷、工矿用地0.0016公顷、住宅用地0.7509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112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0964公顷)。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临沂市罗庄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II级区片,补偿标准为150万元/公顷。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907.0650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发〔2022〕5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003.5577万元,无青苗补偿费,共计1003.5577万元。

  经与吴家白庄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至吴家白庄村村委会后,其具体分配方案由本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决定。

  (二)社保安置。社会保障补贴资金按照28.1475万元/公顷的标准由罗庄区财政部门拨付至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计170.2107万元。由盛庄街道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指导吴家白庄村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研究拟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并报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由罗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办理参保事宜。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盛庄街道国土所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附件1)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街道、村和村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对本方案不服或者有修改建议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临沂市罗庄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书面反馈;如认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临沂市罗庄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联系人:汤向兴;联系电线:《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和《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征收盛庄街道小白衣社区集体土地。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及盛庄街道办事处依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小白衣社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地块1、地块2拟用于临沂市沂河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盛庄街道小白衣社区土地,位于盛庄街道西部,总面积2.5450公顷,其中:

  农用地1.2067公顷(林地1.2067公顷);建设用地1.3383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0.1721公顷、工矿用地0.8348公顷、住宅用地0.2329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003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951公顷)。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临沂市罗庄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II级区片,补偿标准为150万元/公顷。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381.7500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发〔2022〕5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无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无青苗补偿费。

  经与小白衣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至小白衣社区居委会后,其具体分配方案由本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决定。

  (二)社保安置。社会保障补贴资金按照28.1475万元/公顷的标准由罗庄区财政部门拨付至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计71.6354万元。由盛庄街道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指导小白衣社区居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研究拟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并报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由罗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办理参保事宜。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盛庄街道国土所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附件1)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街道、村和村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对本方案不服或者有修改建议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临沂市罗庄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书面反馈;如认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临沂市罗庄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联系人:汤向兴;联系电线:《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和《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征收高都街道西高都村集体土地。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及高都街道办事处依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西高都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地块1拟用于临沂职业学院新校区(高都校区)项目建设,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高都街道西高都村土地,位于高都街道中部,总面积2.1489公顷,其中:

  建设用地2.1489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0.0972公顷、工矿用地1.901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1501公顷)。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临沂市罗庄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III级区片,补偿标准为127.5万元/公顷。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273.9848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发〔2022〕5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946.8000万元,无青苗补偿费,共计1946.8000万元。

  经与西高都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至西高都村村委会后,其具体分配方案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决定。

  (二)社保安置。社会保障补贴资金按照28.1475万元/公顷的标准由罗庄区财政部门拨付至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计60.4862万元。由高都街道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指导西高都村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研究拟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并报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由罗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办理参保事宜。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高都街道国土所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附件1)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街道、村和村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对本方案不服或者有修改建议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临沂市罗庄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书面反馈;如认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临沂市罗庄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联系人:汤向兴;联系电线:《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和《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征收高都街道沈牌子村集体土地。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及高都街道办事处依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沈牌子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地块1拟用于临沂职业学院新校区(高都校区)项目建设,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高都街道沈牌子村土地,位于高都街道中部,总面积16.4192公顷,其中:

  农用地0.7201公顷(林地0.5951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1250公顷);建设用地15.6991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0.3385公顷、工矿用地15.071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2895公顷)。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临沂市罗庄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III级区片,补偿标准为127.5万元/公顷。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2093.4480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发〔2022〕5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0067.4753万元,无青苗补偿费,共计10067.4753万元。

  经与沈牌子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至沈牌子村村委会后,其具体分配方案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决定。

  (二)社保安置。社会保障补贴资金按照28.1475万元/公顷的标准由罗庄区财政部门拨付至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计462.1594万元。由高都街道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指导沈牌子村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研究拟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并报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由罗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办理参保事宜。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高都街道国土所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附件1)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街道、村和村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对本方案不服或者有修改建议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临沂市罗庄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书面反馈;如认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临沂市罗庄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联系人:汤向兴;联系电线:《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和《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

  原标题:《征收公告!临沂一地蕞新发布!》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13564686846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国产业园区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13391219793 仅微信

本文链接:http://linyi.021cf.cn/index.php/post/6636.html

分享给朋友:

相关文章

临沂土地转让出售

临沂土地转让出售

  九曲街道98平方米工业用地转让   山东-临沂-河东-九曲街道-耿斜坊社区   册山街道35000平方米工业用地转让   山东-临沂-罗庄-册山街道-山前社区   山东临沂罗庄219780平方米工业用地转让   盛庄街道9000平方米采矿用地转让   山东-临沂-罗庄-盛庄街...

临沂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涉及盛庄街道、高都街道公园绿地用地、公路用地等项目建设

临沂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涉及盛庄街道、高都街道公园绿地用地、公路用地等项目建设

  (临征预公告〔2023〕10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现状及权属   地块1:四...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关于盛庄街道营子社区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临罗征补公告〔2021〕11号)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关于盛庄街道营子社区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临罗征补公告〔2021〕11号)

  根据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决定,为临沂市沂河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用地的需要,拟征收盛庄街道营子社区集体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临沂市罗庄区自然资源局会同罗庄区财政局、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本次征收盛庄街道营子社区土地位于盛庄街道西部,征收土地总面积55.6770亩,其中:...

决定了启动!涉及兰山、罗庄、河东!

决定了启动!涉及兰山、罗庄、河东!

  良谷食品、白沙埠还建社区、小学、天河超算中心、绿色建筑科创中心、商业住宅开发、鲁南国际博览城、大山路立交项目建设。上述各项目为工业、住宅、科教、商业、商业住宅、交通运输用地项目,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西中环大山路立交及大山路拓宽改造工程效果图   为保障临沂市兰山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

前盛庄社区

前盛庄社区

  距离小区蕞近的公交站是李广华牙科,K25路、K70路等会经停本站。交通配套越好,出行就越方便,房产也越保值。 距离小区蕞近的小学是临沂第四十中学小学部。周边学校越多,对应小区配套的学校越好,上学越方便。学校配套综合考虑配套数量、距离、学校等级等因素。 绿化率标准:小区的绿地面积占总占地面积应在30%以上,中心城区不低于25%。绿化率越高,居住环境更好。容积率的高低直接反应建筑密度,...

小区所示“建成年代、建筑类型”仅供参考购房时请以房本信息为准。

小区所示“建成年代、建筑类型”仅供参考购房时请以房本信息为准。

  链家网临沂站盛庄小区频道提供真实、时时的盛庄小区房源信息, 盛庄小区目前为46个,全部由线下经纪人确认核实上传,信息可靠, 盛庄小区用户可以在链家网盛庄小区频道和盛庄小区频道移动端蕞快速、蕞及时的找到自己想要的真实、放心房源。链家网盛庄小区平台,真房源,如你所见!   小区均价:0,建成年代:,物业费用:0.7,开发商:未知,物业公司:自持物业,楼栋总数:2,容积...

山东省临沂市2022年拆迁公告:百花湖片区A5、A6地块建设拆迁范围拟征收临沂市罗庄区盛庄街道十里堡社区、葛

山东省临沂市2022年拆迁公告:百花湖片区A5、A6地块建设拆迁范围拟征收临沂市罗庄区盛庄街道十里堡社区、葛

  山东省临沂市2022年拆迁公告:百花湖片区A5、A6地块建设拆迁范围...   山西洪洞土地征收胜诉:未同意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承包地上种植的庄稼和   甘肃张家川征地拆迁胜诉:房屋被征收直到收到评估报告,房主却对评估机构评   甘肃天水征地拆迁胜诉:高速公路项目征收收到房屋征收评估价格报告表明受房   江苏...

桃花涧小区(复式6十1)(全款78万一口价)汉墓竹简博物馆

桃花涧小区(复式6十1)(全款78万一口价)汉墓竹简博物馆

  1、户型经典,得房率高,采光好,随时可看房。 2、小区环境好,绿树如荫让您生活在舒心的环境中。 3、物业管理好,有保安24 小时巡逻,让您生活的无忧无虑。 4、让您的孩子可以更好地完成素质教育 5、房主诚心卖房,价格可谈, 本店以诚信交客户,以信誉筑品牌,欢迎新老客户来店(电)看房或委托卖房   目前业主急于出售,想换房子, 诚心出售,价格可以再谈,欢迎看房,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