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临沂产业信息 > 正文内容

事关配套费临沂权威发布

admin2年前 (2024-09-28)临沂产业信息53

  关于印发临沂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80号)《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综〔2016〕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税〔202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按照城市国土空间规划要求,为建设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筹集的,专项用于城市中心城区和城镇镇区建设项目规划红线以外市政道路、桥梁、环卫、绿化、排水、供热、供气、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政府性基金。

  第三条 凡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中心城区(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区、沂河新区、临港区)和城镇镇区规划建设用地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和规划许可核准的建筑面积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第四条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属于政府性基金,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专款专用。

  第五条 各级财政部门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主管部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以由财政部门直接征收,也可以由财政部门委托的执收单位征收。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区中心城区和市级主导开发建设片区范围内建设项目应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市行政审批部门执收,缴入市级财政。各区城镇镇区范围内建设项目应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相关区负责征收,缴入区级财政。沂河新区、临港区范围内建设项目应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各区负责征收,缴入区级财政。

  第六条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以下标准征收:

  (一)在城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或改建住宅楼(含集体宿舍)、商住楼、办公楼(含综合楼、科研楼)、餐厅(含食堂)、商业经营用房、车库以及仓储、物流企业的仓储用房等建设项目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40元征收。在城镇镇区内新建、扩建或改建上述建设项目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0元征收。

  (二)工业企业在城市中心城区建设厂房、仓库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70元征收。工业企业在城镇镇区内建设上述建设项目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征收。

  第七条 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审批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工作。

  (一)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表抄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执收部门,并开具《临沂市建设项目办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手续通知单》。

  (二)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按程序办理规划许可后,持《临沂市建设项目办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手续通知单》到执收部门一次性足额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三)执收部门具体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催缴、减免等工作。执收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开具山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并将建设项目缴费情况于每月月度终了后5日内抄送同级财政部门。

  (四)行政审批、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及竣工验收等业务时,应配合做好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工作。

  第八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后,建设项目规划建筑面积经批准发生变更的,以及规划竣工核实时实际建筑面积大于缴费面积的,经有关部门按法定程序认定后,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及时通知执收部门按规定标准补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第九条 符合条件的下列建设项目,经审核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一)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

  (二)棚户区、旧村(居)改造安置住房;

  (三)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校舍维修、校舍安全工程、重建、改扩建等建设项目;

  (四)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建设项目;

  (七)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配套改造项目;

  (九)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规定的建设项目。

  第十条 工业企业在符合城镇规划的前提下,在现有厂区内改建、翻建厂房的,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现有厂区内扩建、新建厂房(不包括原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审查批准的总平面图已含厂房)的,减按50%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企业执行《山东省主要工业行业厂房建设指导标准》,建设三层以上工业标准厂房的,第一层全额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第二层减半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第三层及以上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结合工艺特点建设地下厂房的,地下部分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第十一条 已享受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政策的建设项目,建成后改变原批准建设用途、改变容积率或未达到原建设标准的,以及未批先建等建设项目,有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后经批准保留继续使用的,应按规定标准补缴已减免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第十二条 市级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主要用于:

  (一)按照市区城市建设和维护管理体制进行分配,包括:

  1.城市道路、桥涵、照明、排水、河道、闸坝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支出;

  2.城市公园、滨河景区、道路绿化以及其他公共绿地等有关园林绿化设施建设支出;

  3.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环卫保洁等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支出;

  4.城市博物馆、规划展馆、科技馆、图书馆等公共场馆设施建设支出;

  (二)用于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外的供热、供气、供水等管网建设工程支出。

  1.供热、供气、供水专业经营单位使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应当于每年10月份向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企业年度管网建设工程计划(规划)。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各专业经营单位资金需求,研究提出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在规定时限内向市财政部门提报预算申请。市财政部门按照预算编制要求和资金管理规定,研究提出年度预算安排建议,按程序报市人大审议批准后执行。

  2.预算执行中专业经营单位申请拨款时,需向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供项目立项、年度计划、建设等审批文件及工程预算和建设合同等资料,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后报市财政部门结算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申请拨付资金。财政部门按照财政拨款有关制度和程序,在年度预算额度内及时拨付资金。

  第十三条 市财政部门拨付专业经营单位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作为政府资本性支出,所形成的资产作为国有资产进行管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委托专业经营单位使用。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各专业经营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履行管理责任。

  第十四条 沂河新区、临港区范围内的供热、供气、供水等管网建设工程支出,由该区从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解决。

  第十五条 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审批等部门以及专业经营单位,应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共同做好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工作。

  审计、财政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擅自减免缓、截留、挤占、挪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或造成资产流失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 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中,违反本办法规定,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擅自减收、免收、缓收造成收入流失的,以及截留、挤占、挪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各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办法规定,在市政府确定的征收标准内,结合各自实际,提出征收标准建议,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3年6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6月19日。本办法出台前的有关政策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规定执行。国家、省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原标题:《事关配套费,临沂权威发布》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13564686846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国产业园区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13391219793 仅微信

本文链接:http://linyi.021cf.cn/index.php/post/4470.html

分享给朋友:

相关文章

临沂10大坑爹楼盘不能买谨防倾家荡产[图]

临沂10大坑爹楼盘不能买谨防倾家荡产[图]

  近年来,全国各地“地王”频出,不少人也看上“地王”周边的楼盘,认为潜力大。从而使得“地王”周边房价涨幅离谱,其实都是哄抬出来的。   近年来,各地“地王”频出,不少人也看上“地王”周边的楼盘,认为潜力大。从而使得“地王”周边房价涨幅离谱,其实都是哄抬出来的。   小编感言: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姚景源指出,“不要因为通货膨胀的因素...

临沂一铁塔基站建在厂房旁 引发工厂质疑

临沂一铁塔基站建在厂房旁 引发工厂质疑

  (本网记者)前段时间,大众网记者以《未经环评擅自开工 临沂铁塔公司基站被责令改正》为题,报道了临沂铁塔公司未经环评擅自开工,最终被环保部门责令改正一事。随后,多位市民拨打大众网新闻热线()反映自己的遭遇。家住经开区的市民闫先生称,他工作的工厂旁边建起一座铁塔基站,闫先生质疑,存在辐射和安全隐患。6月6日上午,大众网记者来到经开区,见到了闫先生。据闫先生介绍,他在临沂钢材物流城附近的...

临沂厂房出售临沂新旧工业厂房出售信息-临沂安居客

临沂厂房出售临沂新旧工业厂房出售信息-临沂安居客

  郑旺8.5亩建设用地,厂房4400平方,层高檐头7米   汤头九亩集体建设,钢结构厂房3400平院子还有2亩多   河东工业园区集体建设用地占地45亩,建筑面积约两万平方   郯城工业园21亩国有工业用地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   两层的工业厂房 大产权能办证 协办环评 层高8.1米   价格...

临沂周边厂房出租

临沂周边厂房出租

  出租临港经济开发区万凯国际大酒店院内车间   马厂湖后桃源村2200平2层框架大棚   个人厂房,独门独院,水电齐全,厂房内地面硬化   出租/出售(国道)商业店面(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博海驾校西临)   食品厂布局,可做食品厂,可以做轻工车间   冷库出租赁独立拼装移动活动的预冷保鲜冷藏急速冻...

临沂安置房出售价格表一览(临沂市河东区房屋安置规定)

临沂安置房出售价格表一览(临沂市河东区房屋安置规定)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临沂安置房出售价格表一览这个问题,临沂市河东区房屋安置规定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前十街现在还没有售楼部。因为目前只是拆迁了,还没开始盖呢,售楼处需要工地开始挖坑了,然后开始建楼房主体了,并且开发商要在房管局进行报备房源的一户一价,房产局才会给预售许可证,售楼处才能营业。至于前十的还建房是和商品房一同建设。还建和商...

临沂市口碑好的大厂房出售

临沂市口碑好的大厂房出售

  现在买房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躺着就挣钱了,买错了不仅涨幅小,未来着急用钱的时候可能还要亏本甩卖,因此未来买房,牢记以下这几点:回归中心。也就是中心城市或者中心地段,像一线城市属于全国的中心区域,相比其他二三四线城市相对来说更值得购买。其次是城市的中心地段,买房看地段,越中心地段的房子会越保值,越抗跌,升值的空间也越大,就算你在三四线城市买房,也记得要买在市中心的地段。...

临沂市明珠木业有限公司

临沂市明珠木业有限公司

  切换城市分站,让我们为您提供更准确的信息   山东临沂明珠木业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专业木业生产企业,创建于1999年,座落于山东省临沂市朱保镇,公司占地总面积25000多平方米,现用标准厂房18000平方米,现代式生活园区1000多平方米。工厂环境优美,花园式生活园区,完善的福利待遇,现有在职员工400多人,管理人员50人,高级工程师5人,公司拥有一大批高素质的管...

临沂市木业协会集聚84家浸渍纸企业打造装饰纸产业园

临沂市木业协会集聚84家浸渍纸企业打造装饰纸产业园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支持下临沂市木业协会将原有45家甲醛和100多家粘合剂生产企业整合集聚,全部进入园区发展,打造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建设了全省首家百万吨级粘合剂生产基地,国家级高端木业制造基地化工配套区和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区;2021年临沂市木业协会强力推动临沂木业产业再升级,集聚全市84家浸渍纸生产企业打造临沂装饰纸产业园,建设新型产业园建设、运行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