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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人民法院关于临沭县曹庄镇前新庄村养殖场一处(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admin9个月前 (09-28)临沂产业信息52

  时止(延时除外)在临沭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临沭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

  一、拍卖标的:位于临沭县曹庄镇前新庄村的养鸡场一处地上建筑物进行公开拍卖,经实施现场调查、市场调查、询证和评定估算等评估分析程序,在评估分析基准日2017年1月11日对该养鸡场地上建筑物市场价值评估共计为152890.00元。

  起拍价:122400.00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临沭县曹庄镇前新庄村村民资格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临沭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应开拍前五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临沭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加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0月13日17时止,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自行清房,因清房导致延迟交付的,损失自负。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标的物开拍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临沭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临沂临沭支行,账号:620067895)。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临鸿评析报字(2017)第005号评估报告。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地址: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沭河西大街131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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