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关于盛庄街道营子社区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临罗征补公告〔2022〕2号)
为保障临沂市罗庄区经济发展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盛庄街道营子社区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盛庄街道营子社区土地位于盛庄街道西部,征收土地总面积17.343亩,其中:
建设用地6.894亩(住宅用地6.894亩)。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临沂市罗庄区湖东二路工程项目用地。该项目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符合法律规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实施征收。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临沂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位于临沂市第II级区片,补偿标准为10万元/亩;
建设用地位于临沂市第II级区片,补偿标准为10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73.4300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5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53.3548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为¥0.4320万元,共计补偿总额¥53.7868万元。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居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173.4300万元,由罗庄区财政局拨付到营子社区居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罗庄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876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32.5441万元,由罗庄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盛庄街道、居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此方案在本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自2022年1月17日起,至2022年2月15日止。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请于2022年2月15日前,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盛庄街道国土所办理补偿登记。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临沂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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