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办好网上曝光平台-推动放管服改革在身边
承包的500亩林地被非法占用,看到自己承包的林地被莫名占用,王健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自己承包的林地持有林权证,怎么会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建了光伏发电项目呢?王健为了开发建设这山地已投入了不少资金,在太阳能建设施工过程中,很多林木被毁坏,严重。朗朗乾坤,法制社会之下,究竟是谁这么猖狂?
王健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编号为:A--3713011238。林权证标明:林地共有500亩,林地坐落于蒙阴县野店镇板崮崖村,林地使用权力人为王健。填证机关为蒙阴县林业局,林权证上盖有“蒙阴县人民政府”和“蒙阴县林业局”两个章,办证时间为2013年10月12日。林权证后方标有中国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所规定:深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这林地产权明确,林权证属于王健,王健办理林权证至今已经2年多,王健是确确实实的承包人。王健承包荒山后投入大量的资金修路植树,改良土地,并未改变林地的使用性质。
就是这样一个由国家林业局管理,蒙阴县政府和蒙阴林业局颁发的合格证件,此时却如同白纸一张。国家政府颁发的证件应当受法律保护,当群众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时,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及时处理。
更让人感到意外的是,这次的侵权事件正是蒙阴县野店镇政府策划造成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真相渐渐大白,王健明白了去野店镇政府反映问题为什么会被一次次推诿,蒙阴县野店镇政府在明知林地为王健承包的情况下,于2015年5月份又将林地租给了三峡新能源公司。野店镇政府作为政府机关,知法犯法,将王健承包的林地再次出租,不但荒唐,而且损害老百姓利益,侵权严重。
从蕞初野店镇政府的土地出租合同中可以看出,2015年5月14日,野店镇政府和三峡新能源签订了一份土地出租合同,出租方为蒙阴县野店镇政府,承租方为三峡新能源蒙阴发电有限公司,合同加盖有蒙阴县野店镇人民政府的公章,野店镇法定代表人为刘和杰。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光伏企业在取得农村集体所有的“四荒”土地使用权时,应特别注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优先承包权和民主决议程序;此外,对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已通过家庭承包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四荒”土地,光伏企业可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的方式从承包方处取得土地使用权。
根据规定,光伏企业可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的方式从承包方处取得土地使用权。此林地的承包方就是王健,三峡光伏新能源应该从土地所有方王健承包土地,可为什么蒙阴野店镇政府把林地包给了三峡新能源?这其中究竟有什么经济利益?
一年多以来,王健一直奔走相告,到蒙阴县各部门反映情况,因为王健承包的林地属于公益林,三峡新能源公司在施工中毁坏林地,蒙阴县林业公安局经过调查后立案。但是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前期进行施工的责任人被立案后办理了取保候审,但现在光伏太阳能却还在继续施工,只不过施工方更换了施工人员而已。
年春节前夕,蒙阴县政府有关领导授意某人作为“中间人”
和王健商量林地的赔偿事宜,野店镇书记王中华提了
个要求:一,要求王健删除有关网站刊发的有关该事件帖文。二,要求王健写下书面证明,证明“网上所报道的占用林地与事实不符”。王中华书记特别重申,这两个要求达到了才能对所占林地进行赔偿。
“中间人”的撮合,还有镇上领导的承诺,再加上快过年了急于用钱,王健被逼无奈下在野店镇马镇长办公室写了保证书并等待赔偿。
这林地的土地证颁发时间为2013年10月,当时办理林权证是经过村委会同意的,办证这么长时间以来,村里并没有任何异议。野店镇在2015年5月和三峡新能源签订租地合同后,板崮崖村村民在2015年9月将王健起诉到了蒙阴县法院,说是林地所有权有异议。蒙阴县法院在审理后裁定,裁定“王健与板崮崖村两个小组的部分林地存在异议”。这部分林地到底是那一部分?王建对于这个模糊的裁定感到非常可笑。
蒙阴县野店镇政府为了非法利益,在三峡新能源公司未办理项目相关的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先是与三峡土地租赁合同,将王健土地非法出租给三峡新能源。后来迫于压力,野店镇政府又指使板崮崖村村委与三峡签订合同,将王健林地承包给三峡新能源。板崮崖村村委会主任杨士祥的证言表明,村委会未经王健同意,将林地擅自出租给三峡,并收取租金。
即便是王健的租地合同有异议,野店镇应该在把王健的林权证先做废后再出租给三峡新能源。为什么在王健持有林权证的情况下又把林地租给了三峡?这不是重复出租吗?这样随意践踏法律,损害公民利益,这是一个政府部门该做的事吗?这样的镇政府公信力何在?这就是典型的耍流氓行为。
更令人可笑的是,蒙阴县法院在2016年6月1号下达的王健与板崮崖村的判决书,日期却是6月5日。连法院这么严肃的事都玩起了穿越,真的让人感到啼笑皆非。
向蒙阴和临沂的纪委监察部门反映
蒙阴县负责此事的县领导也迟迟没有明朗的态度。这到底是谁在背后操作此事?作为野店镇有这么大的胆子顶风而上侵犯公民正常权益吗?多次反映后,相关责任人一直没有被处理,这究竟是谁在充当保护伞?
俗话说“有困难,找政府”,作为基层政府,野店镇政府不但不解决困难,还给人民群众制造困难。野店镇公然把个人所有的林地再次出租,而且在事发后没有半点赔偿。在全国上下拍苍蝇打老虎的今天,对于这任性的野店镇政府,是不是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呢?林地所有人王健奔走相告一年多,感到心力憔悴,作为责任人,野店镇就是就是这样有权任性、随心所欲?三峡新能源也是属于蒙阴县的招商企业,政府在招商的同时,不能以损害他人利益为代价,如果以损害他人利益为代价,我们想,这样的招商环境是任何企业都不愿意来的。作为政府没有公信力,在处理问题上耍流氓,以权谋私损害他人利益,这是党纪和国法所不能容忍的。
蒙阴县这样的招商环境,对当地人都这样,对外地人的态度更加可想而知,这样的招商环境,还有企业敢来投资吗?党纪严于国法,还请临沂纪委和山东省纪委严查,以正风气。作为干部,不为人民谋福利,却带头损坏群众利益,此事多次反映后,蒙阴县到此为止没有处理。我们呼吁:依法维护林地所有人王健的合法权益,对于在此事中暗箱操作的责任人进行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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