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罗庄区农业农村局房屋及土地三年租赁使用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02月24日10时30分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竞价系统()公开拍卖下列租赁(使用权)权。
一、拍卖标的:罗庄区农业农村局房屋及土地三年租赁使用权。
1、罗庄区农业农村局所属科技服务楼现有房屋及土地三年使用权出租。起拍价:55.62万元,竞买保证金2万元。
2、罗庄区农业农村局所属科技服务楼现有土地三年使用权出租。起拍价:31.44万元,竞买保证金2万元。
二、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由竞买人自行踏勘。
特别提醒:标的物现状以实地踏勘为准,有关拍卖标的物的详情来电咨询。
三、竞买手续办理: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竞价系统报名,并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资格审查、签署竞买文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须于2025年02月23日16时前交纳规定数额的保证金(本项目拍卖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号,竞买人资格审查通过后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保证金账号,因竞买人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保证金的,责任自负),方可参加竞买。未竞得者,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四、特别说明:1、本次拍卖成交款需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租赁合同》约定要求付清租赁费(产生的税费由承租人另行承担)。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及拍卖人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的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非经实地踏勘竞拍。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踏勘,未实地踏勘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3、承租人所使用学校的场地和校舍等资产的所有权属于甲方,承租人在租赁期间,负责对所竞得标的进行管理、维护,确保所竞得标的不被侵占,不流失,不被损坏。4、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所竞得标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所竞得标的现有建筑物,如需改变所竞得标的建筑现状或新建其他建筑,必须报甲方同意,自行承担所有费用。承租协议到期后,承租人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拆除新建构筑物。租赁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政府征用,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剩余租赁费由甲方退还。5、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得开展非法经营或违法乱纪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校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严禁乙方擅自改变盖房屋用途或转租分租给第三方,否则终止合同。
公告另见:2月15日山东齐鲁晚报广告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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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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