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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消防装备器材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消防装备器材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①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②中国山东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1-24 14: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的政府采购中未发生过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能够及时提供售后服务支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1.时间:2021年11月3日8时30分至2021年11月10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①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②中国山东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

  3.方式:(1)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注册并登陆后针对本项目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仅供参考。(2)投标单位需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LYZF),并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LYTF)上传到系统,此为电子化投标的必备流程,未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注: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针对本项目投标备案,责任自负。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采购文件(.LYZF),并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LYTF)上传到系统。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平台,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只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投标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停止签到,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地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人民路1号(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生物化工产业园区发展中心)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县(区)柳青北京路21号中央时代广场A座11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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